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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处理情况
77779193永利集团建设维修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11-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建设维修项目突发事件,保障学院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维修项目突发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塌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交通事故、损坏校内设施(水、电管线)、有毒有害气体外溢及施工单位出现群体性传染疾病等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特别重大或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超出学院处置能力的,或需要由上级机关单位(部门)负责处置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社会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维修项目工程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现突发事件后,遵循应急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各类建设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提前研判安全形势,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快速反应,联动配合。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控制局面,形成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联动应对的工作处置格局。

第二章 事件应急响应

第五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学院实际,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校内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出现多人群体重伤、死亡,对学院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出现群体性突发性确诊、疑似甲类传染疾病等情况。

(二)重大事件(Ⅱ级):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出现多人重伤、死亡,对学院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出现小规模突发性确诊、疑似乙类传染疾病等情况。

(三)较大事件(Ⅲ级):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害,出现个别人员伤亡,对学院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部分人员出现突发性确诊、疑似乙类传染疾病等情况。

(四)一般事件(Ⅳ级):对学院的个体造成轻微损害,对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第六条 事件应急响应

发现发生建设维修项目突发事件时,建筑项目实施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后勤保障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后勤保障部应第一时间向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条 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性甲类传染性疾病,建设管理单位第一时间向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支持现场应急救援实施,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等。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工作,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负责协调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超出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或事故灾害进一步扩大时,向上级机关单位(部门)报告,请求协调支援。

(二)学院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全面停止施工,切断影响区域内电源,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四)疏通事故现场周边交通,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五)出现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上级疾病防控中心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疾病传染情况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六)配合上级疫病防控中心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诊前先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封闭施工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杀。

第八条 较大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突发事件,建设管理单位第一时间向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支持现场应急救援实施,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等。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情管控工作,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超出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或事故灾害进一步扩大时,向上级机关单位(部门)报告,请求协调支援。

(二)学院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或恶化。

(三)全面停止施工,切断影响区域内电源,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九条 一般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突发事件,建设管理单位第一时间向集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工作,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二)学院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化解各方矛盾。

(三)切断影响区域内电源,疏散无关人员,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校内水、电、气设施(水、电管线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善后处置

第十条 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校内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第十一条 学院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分析原因,查清事件责任,严格信息发布,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引发恐慌情绪。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和认识态度对事件责任者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行政处分,涉及违法违纪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由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受伤、死亡的校内人员及家属给予慰问和亲切关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77779193永利集团建设维修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湖工大工程基建〔2020〕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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